索引号: | 01389723-2/2017-02150 | 所属税种: | 所有税种 |
发布机构: |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 ||
生效日期: | 2017-11-16 | 失效日期: | |
信息名称: |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2017年度省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
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7-11-16 | |
所属体裁: | 涉税通知 | 法律级次: | 其他 |
服务对象: | 社会公众;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国税干部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现将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2017年度省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示如下:
一、随机抽查主体和依据
(一)抽查主体: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稽查局。
(二)抽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
二、随机抽查范围和方式
纳入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省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的企业(线索明显涉嫌偷逃骗抗税和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的除外),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不定向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每年随机抽查比例20%左右。
三、随机抽查结果和检查方式
经随机抽取确定2017年度重点稽查对象64户(名单见附件)。采取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由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稽查局或抽查对象主管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组织检查。检查人员采取随机选派的方式确定。检查年度为2014—2016年,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追溯至以前年度。
365最快线路检测中心
2017年11月16日